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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的人“玩失踪”,“中间人”被告上法庭,法院审理后认定——介绍借款未获利 免责
2023-02-09 09:58:57 来源:二三里资讯

据平安南阳:


(相关资料图)

借款人“玩失踪”,出借人直接起诉“中间人”要求其还款,法院应否支持?2月8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这起民间借贷案件给出答案:“中间人”未获利,不承担责任,驳回诉讼请求。此典型案例颇具代表性,引发各界关注。

亲戚牵线

借出5万元引祸端

据了解,熊某和张某系亲戚关系,2021年5月,经张某介绍,案外人胡某向熊某借款5万元,熊某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胡某,胡某未出具借条,口头承诺半月后偿还,并约定有利息。到期后,熊某多次联系胡某要求还款,胡某不予理睬,后直接“玩失踪”。熊某又多次通过微信、电话方式联系亲戚张某催要,张某回复“我赶紧催催他”“我只是帮忙介绍,现在咋变成好像是我欠你钱”“我没在这个事上落一点好处”等内容。无奈之下,熊某向桐柏县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张某偿还借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被告张某系案涉借款的“中间人”,不能证明张某已构成债务加入或保证,且无证据证明其从该笔债务中获取经济利益,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,判决驳回原告熊某的诉讼请求。

以案释法

切勿随便做保人

该案件一经通报,有市民对此非常不理解。“我是通过中间人搭桥才借给别人钱,这全是看在中间人的面子上,现在借钱人跑路,难道中间人就没有一点儿责任?”市民张先生的话颇有代表性。

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闫磊表示,现行经济活动中,一些急需资金的借款人往往会通过亲戚、朋友寻找和介绍出借人以实现迅速借款的目的,帮助达成借贷合意的人员,俗称为“中间人”或者“介绍人”。然而,一旦出现借款人未按约还款,出借人往往要求“中间人”帮忙催要、担保甚至承诺还款。此时“中间人”是否构成债务加入或保证,将成为这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重点及难点。“中间人”若作出补足差额等类似承诺,则其身份转变为保证人;若作出愿意加入债务或与债务人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,则其身份转变为债务人。而在本案中,原告在胡某失联后向被告催要,被告出于亲戚关系及介绍案涉债务的缘由,作出愿意帮忙催要的陈述,相关证据仅能表明被告介绍原告与胡某达成借款,被告未从中获取经济利益,不能证明其是债务人或保证人,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毕献星提醒市民注意,日常生活中应增强维权意识,不要因熟人或亲戚介绍等情感因素而忽视让借款人开具借条、收据等重要凭证;切勿轻易给别人的借款做担保人或中间人,以免因一时好心让自己失了交情,还可能带来诉讼风险。来源:南阳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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