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房屋公证要的手续具体是如下的:
1.当事人准备材料到公证机构对公证的事项申请公证;
2.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材料进行核实;
3.公证经审查,认为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充分的,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文书。
《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二、房产公证具是有法律效力的。
根据《公证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,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,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。
第三十八条规定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,依照其规定。
三、房产公证没有关乎时效的说法,即一般没有时效的限制。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公证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、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,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。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,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,该公证书自始无效;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,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。
标签: